滞留内地或澳门的两地车可以申请回港验车及续领牌照
为协助仍然滞留内地或澳门的过境车辆回港完成验车程序和续牌手续,运输署将由2021年12月13日起推出便利措施。合资格的过境车辆,可在指定日子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驾驶回港,并使用指定路线将车辆停泊在大桥香港口岸的指定停车场/指定地点,然后由车主自行安排的本地拖车服务把车辆拖至本港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验车,再办续领车牌的手续。
申请日期
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6月16日。
车辆回港日期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
*请注意:为配合特别活动,运输署会暂停以下日子回港的申请:2022年1月15日及2022年1月16日。
申请及回港安排
1、申请人向运输署递交申请(流程图)并自行安排本地拖车服务。
2、运输署审批申请,并为获豁免的车辆刊宪。
3、获批准的指定司机携同运输署的批准信,驾驶指定车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回港到大桥香港口岸第三号停车场/指定地点停泊。
申请人使用本地拖车服务把车辆由大桥香港口岸第三号停车场/指定地点拖至本港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
验车。
验车合格后,申请人办理续领车辆牌照的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为申请车辆的登记车主。
2、指定司机须已预约「回港易」或「来港易」、拖车服务,及指定车辆测试中心的验车服务。
3、获批准车辆回港当日须持有效的香港第三者风险保险、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及澳门法定车辆保险(适用于滞留澳门的过境香港车辆)。
申请表格
滞留内地或澳门的香港车辆回港验车申请表。
所需证明文件
填妥的申请表格须连同下列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递交:
1、内地批准文件副本(即广东省公安厅所签发的有效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电子批文卡)(香港私家车往来港澳常规配额持有人不适用);
2、如车辆属公司拥有,须提交公司注册证书╱非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公司更改名称证书╱注册非香港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证明书副本﹙商业登记证不会被接纳﹚;
3、香港车辆登记文件副本;
4、指定司机回港当日有效的「回港易」或「来港易」预约证明;
5、指定司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有效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副本;
6、指定后备司机的有效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副本;
7、拖车服务预约证明;
8、回港当日有效的香港第三者风险保险单副本;
9、从内地╱澳门回港:回港当日有效的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副本;及
10、从澳门回港:回港当日有效的澳门法定车辆保险副本(适用于滞留澳门的车辆)。